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水星灵来拜访一个我们地球来的灵人,他在世时因学问而颇负盛名(他就是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他们渴望从他那里获得关于各种主题的信息。但他们发觉,他所说的并未超出属世人的感官印象,因为他在说话时思想的是他的名声,并且和在世时一样(在来世,每个人都保持原来的秉性),想把各种事物串在一起,再把它们与其它东西联起来,不断形成新的结论。由于他试图产生长长的论据链,而这些论据都是基于他们没有看见或不承认为真理的事物,所以他们声称,这些链子既没有连起来,也没有得出他的结论,他们称其为权威的模糊。于是,他们不再向他提问题,只是问:“这叫什么?那叫什么?”由于他还是以物质概念,而非属灵概念回答这些问题,所以他们离开了他。在来世,每个人越属灵地或以属灵的概念来说话,在世时就越曾信神,并且越不以物质概念来信祂。
我想借此机会在此讲述以下经历,以说明在来世,出于自己的深思而获得聪明的学者是何情形,这种深思为了真理,因而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而被认识真理的爱所点燃;以及寻求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聪明,未经自己任何思考的人又是何情形,如那些渴望认识真理,仅仅是为了学问上的名声并由此获得世上的荣誉或利益,也就是说,不是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之人。我感觉有一个声音从下面穿透上来,靠近我的左侧,直达我的左耳。我发现,他们是在那里试图挣脱的灵人,只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哪类灵人。然而,他们挣脱出来后,便与我交谈,自称是逻辑学家和形而上学者;他们曾将自己的思维深深沉浸于这些学科,没有其它目的,只是为了被视为有学问,由此获得荣誉和财富。他们抱怨说,他们现在过着悲惨的生活,因为他们在学习这些学科时没有其它目的,因而没有由此培育自己的理性能力。他们说话缓慢,声音低沉。
与此同时,两个灵人在我头顶上彼此交谈;我问他们是谁,被告知,其中一个在学术界是非常有名的,我得以认为他是亚里士多德(我没有被告知另一个是谁)。那时,他被带入在世时所处的状态;谁都能很容易地被带回他在世时所处的状态,因为他以前的一切生命状态都与他同在。令我惊讶的是,他靠近我的右耳,在那里说话,声音虽然嘶哑却很理智。我从他的讲话主旨发觉,他的秉性和先上来的经院学者们的迥然不同;事实上,他从自己的思维发展出他所写的东西,因而产生自己的哲学。因此,他所发明并加到思想观念上的术语,都是他用来描述内在观念的词语形式。如我所得知的,他以此为乐,并在这乐趣,以及知道关乎思维和理解之物的渴望驱使下有了这些发现;他顺从凡他的灵所指示的。这就是为何他靠近我的右耳,不像他的追随者,也就是所谓的经院学者们;他们不是从思维到术语,而是从术语到思维,这是一条反路。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甚至都没有行进到思维,只局限于术语。他们若运用这些术语,就能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并照着他们说服人的欲望把真理的表象强加到虚假上。对他们来说,哲学就这样变成一条通向疯狂,而非智慧的道路,并使他们陷入黑暗而不是光明。
后来,我和他讨论分析学。我说,一个小男孩能在半小时内讲得比亚里士多德在一本书里描述得更具哲理性、分析性和逻辑性,因为整个人类思想及其所产生的言论都是分析性的,其法则来自灵界;想从术语人为地发展到思维的人,颇像一个跳舞者,试图通过他的运动纤维和肌肉的知识来学习跳舞;他若跳舞时专注于此,几乎不可能迈开脚。事实上,没有这类知识,他也能活动全身的所有运动纤维,适当激活他的肺、膈肌、肋胁、手臂、颈部,以及身体的其它器官,整本书都不足以描述这一切。我说,那些想出于术语思考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他赞成这些话,并说,以这种方式学习思考,正好走反了。他补充说,若有人想变成傻瓜,就让他这样行吧;不过,他应不断思想功用,并出于内在之物来思考。
接着,他向我展示了他原来对至高无上的神所持的观念,即:他把这位神描绘为有一张人脸,头上有光环围绕。现在他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主,光环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不仅流入天堂,还流入宇宙,掌管并统治其中的一切事物。凡掌管并统治天堂的,也掌管并统治宇宙,因为这一个与另一个不可分离。他还说,他信一位独一神,但祂的属性和品质却被指定各种名称,这些名称被其他人拜为神明。
一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伸出手来,想抚摸他的脸颊。当我对此表示惊讶时,他说,他在世时,这个女人经常向他显现,似乎抚摸他的脸颊,她的手很美。天使灵们说,很早以前的人曾看见过这个女人,并给她起名叫帕拉斯;她向那些住在地上时以观念为快乐,并专注于思考,而非哲学的灵人中的某一个显现。这类灵人与亚里士多德同在,喜爱他,因为他出于内在思考;于是,他们便展示出这样的女人。
最后,他向我勾勒出他对人的灵魂或灵所曾设想的概念。他把灵魂或灵称为气(pneuma,希腊语为呼吸),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可见的生命力,就像些许以太。他说,他早就知道他的灵死后会活着,它既是他的内在本质,就不可能死亡,因为它能思考。此外,他一直无法清晰地思考灵魂或灵,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因为除了他出于自己所思考的外,他还没有从其它任何源头形成任何有关它的想法,甚至从古人那里知道得也很少。另外,在来世,亚里士多德在明智的灵人中间,而他的许多追随者则在愚蠢的灵人中间。
1049.“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表示主尤其怜悯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和那些能够重生的人。这从前面的阐述也可推知,因为对主来说,“记念”就是“怜悯”。记念不能论及主,因为祂自永恒就知道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怜悯能论及祂,因为祂知道这就是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人的自我如地狱一般,并构成他特有的地狱。事实上,人通过其自我的意愿与地狱相通;这自我出于地狱和它自己是这样:人最大、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一头扎进地狱;并且不满足于此,还渴望把全世界所有人都扔下去。由于人凭自己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并且主知道这一点,所以可推知,“记念所立的约”只表示怜悯人,并通过神性手段使他重生,用大能将他引向天堂,只要人的性质允许他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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